使士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香港理工大學 言語治療所
使用
士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 的規定為使用人士而編制。

一.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香港理工大學言語治療所(以下簡稱為「理大」)將會收集、保存、處理、使用及(在香港或境外)轉移使用人士向理大提供的個人資料,用作以下用途:

  • 處理有關使用服務之登記及預約事宜;
  • 為使用人士提供服務;
  • 核對使用人士之身份;
  • 處理使用人士提出之投訴或查詢;
  • 促進使用人士跟理大之間的溝通;
  • 協助理大遵從任何有關呈交文件的適當法定或規管程序;
  • 協助落實理大政策並監測其執行過程;
  • 協助理大根據任何適用程序、法例、法規或法庭命令(不論在香港或境外)遵守任何政府、法定、監管或執法機關的要求、有效法律程序及條例規定義務;及
  • 進行質素核證、調查、檢討工作、統計分析、教學活動及研究;
  • 其他與上列任何一項有直接關係的用途。

 

二. 除列明非必要的資料外,使用人士必須向理大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如未能提供全部所需資料,使用人士可能無法得到香港理工大學言語治療所提供有關服務。

 

三. 披露及轉交個人資料

理大會保密地保留使用人士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有經授權的人士方可准許查閱及處理使用人士之個人資料。  只限於以上第一節所列目的,理大可能會把使用人士的個人資料轉交予在香港或境外代表理大從事活動的服務供應商或承辦商

理大可能根據法律規定,以及應執法機構、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的要求或在必須保護理大權利及資產的情況下披露使用人士的個人資料。

 

四. 查閱及修正個人資料

使用人士有權要求查閱及修正理大所持有的個人資料。根據條例規定,所有查閱及修正資料的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致函至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言語治療所個人資料主任或電郵至speech@polyu.edu.hk 理大將對使用人士徵收處理查閱資料要求的費用。

 

五. 安全、準確及保留使用人士的個人資料

理大採取合理的措施以防止使用人士的個人資料遺失、挪用、擅自使用或毁壞。理大採取合理的措施以確保保存之全部個人資料為準確、完整、正確及可靠以便作有可能之使用。

理大將根據其資料及記錄保存政策保存使用人士的個人資料。

 

六. 私隱政策聲明

有關理大的私隱政策聲明,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s://www.polyu.edu.hk/privacy-policy-statement/

 

 

附註:本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有歧義,須以英文版本為準。

 

二零一八年五月(修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