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天使基金 (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 - 原有计划)」由香港创新科技署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每年拨款640万港元资助,专门协助由理大学生、旧生、教授及教职员成立的优秀科技初创企业发展。 该计划会为每间初创企业每年提供最高50万港元资助,资助期长达三年。此外,初创企业还有机会透过理大创业投资基金获得额外50万港元。
申请截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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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加线上简介会,了解更多详情!
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 | 下午 1:00 至 2:00 >>立即报名
申请资格:
- 参赛的初创企业,或至少有两名成员的团队,其中一人为担任负责人(PIC)的理大成员1。
- 截至2026年1月15日,初创企业在香港註册成立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 初创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正在参与或已完成符合条件的预培育、培育或加速计划2;或
b)将理大科技商业化。
註:
1「理大成员」包括理大在读学生、校友及教职员。
2 接受由大学、公共机构、知名非政府组织或私人公司提供之计划。
资助金额:获得创新科技署(ITC)最高50万港元资助 + 理大50万港元选择性追加投资
每期资助初创企业数目:22间
申请提交: 每份申请必须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透过线上申请表格提交,并附上以下证明文件:
- 投资简报
- 3分钟投资推广影片,需上载至 YouTube 等在线影音平台
- 团队成员履历 - Annex A(i)
- 商业计划书(MS Word格式)
- 理大附属机构PIC证明
- 理大要求的附加文件
申请截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00 >>立即报名
注:
- 申请人应将全部所需文件上传至云端硬碟,并提供有效的下载连结。
- 档案名称应遵从以下格式:项目名称_文件名称(例如:ABC_Pitch Deck.pdf)
理大知识产权(IP)快速授权及试用授权计刻现已开放予参与者考虑。有关详情,请参阅快速授权及试用授权计划 及 IP门户网站。
1.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香港理工大学(以下简称为「理大」)将会收集、保存、处理、使用及(在香港或境外)转移使用人士向理大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作以下用途:
• 处理有关使用服务之登记及预约事宜;
• 为使用人士提供服务;
• 核对使用人士之身份;
• 处理使用人士提出之投诉或查询;
• 促进使用人士跟理大之间的沟通;
• 协助理大遵从任何有关呈交文件的适当法定或规管程序;
• 协助落实理大政策并监测其执行过程;
• 协助理大根据任何适用程序、法例、法规或法庭命令(不论在香港或境外)遵守任何政府、法定、监管或执法机关的要求、 有效法律程序及条例规定义务;及
• 进行质素核证、调查、检讨工作、统计分析、教学活动及研究;
• 其他与上列任何一项有直接关系的用途。
2. 除列明非必要的资料外,使用人士必须向理大提供所需的个人资料。如未能提供全部所需资料,理大可能无法处理使用人士需要的活动、服务或设施、或联络沟通。
3. 披露及转交个人资料
理大会保密地保留使用人士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有经授权的人士方可准许查阅及处理使用。只限于以上第一节所列目的,理大可能会把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转交予在香港或境外代表理大从事活动的服务供货商或承办商。
理大可能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应执法机构、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在必须保护理大权利及资产的情况下披露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
4. 查阅及修正个人资料
使用人士有权要求查阅及修正理大所持有的个人资料。根据条例规定,所有查阅及修正资料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致函至香港九龙红磡香港理工大学知识转移及创业处或电邮至tsssu.o@polyu.edu.hk. 。理大将对使用人士征收处理查阅資料要求的费用。
5. 安全、准确及保留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
理大采取合理的措施以防止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遗失、挪用、擅自使用或毁坏。理大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确保保存之全部个人资料为准确、完整、正确及可靠以便作有可能之使用。
理大将根据其资料及记录保存政策保存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
6. 私隐政策声明
有关理大的私隐政策声明,请浏览以下网址:https://www.polyu.edu.hk/privacy-policy-statement/。
附注: 本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有歧义,须以英文版本为准。
查询
- (852) 3400 2734 / 2716
- tsssu.o@poly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