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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盡忠職守
    員工應當:
    (a) 就任何受指派而執行的工作承擔責任;
    (b) 竭盡所能、細心而勤奮地工作;
    (c) 注重工作的效率及成效,不應作出任何舉動以妨礙其自身或同事的工作表現;
    (d) 在工作中適當地顧及自身健康及安全,及所有可能因其舉措或疏失蒙受影響的人士的健康及安全。

  2. 公正無私
    員工:
    (a) 應當公正、公平地執行職務;
    (b) 應當在執行職務中避免徇私偏袒;
    (c) 應當只將確實由自己完成的工作歸功於己,並就他人的功勞或貢獻予以認可;
    (d) 不應因他人的年齡、膚色、信仰、殘障、家庭崗位、性別、語言、國籍、原居地、政治信念、懷孕、種族、宗教或性取向而鼓吹或參與歧視行為。

  3. 行事廉正誠實
    員工不應:
    (a) 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或隱瞞必要或有用資料,或偽造及竄改文件;
    (b) 參與或涉及不誠實、欺騙、謊言、錯誤陳述等行為;
    (c) 濫用權力;
    (d) 未經授權挪用大學的資源;
    (e) 做出任何可能妨礙大學的運作及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或參與任何此類活動。

  4. 避免及申報利益衝突
    員工:
    (a) 應當明確區分以個人身份做出的言論及行動,以及以大學職員身份做出的言論及行動;
    (b) 不應保持、出任或接受可能與其於大學職務及職責有所相衝突的校外職位,除非已完全披露利益,並已事先取得相關部門的書面批准。

  5. 妥善處理機密資料
    員工應妥善處理其在任職期間獲得的機密資料。機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a) 標明為「機密」之文件所包含的資料;
    (b) 員工已被通知為機密的資料;
    (c) 任何員工、學生及/或任何其他人的個人資料;
    (d) 其他人士交予大學、大學員工或學生的機密資料。

  6. 尊重他人
    員工:
    (a) 應當以尊重、有禮和公平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
    (b) 應當尊重人權、個人自由及個人私隱,避免任何危害此等權利的行為;
    (c) 應當禮貌且恰當地應對不同的意見、文化及風俗;
    (d) 不應煽動仇恨或偏執;
    (e) 不應恐嚇或騷擾(無論是性騷擾或其他形式)任何人;
    (f) 不應惡意損害同事、上級或下屬的個人或專業名譽,或事業前途;
    (g) 不應做出任何羞辱、侮辱或威脅他人的行為(例如肢體暴力、濫用行為,攻擊性言詞、惡意評論),或參與任何此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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