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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of 李律仁先生
2015年大学院士
李律仁先生

李律仁先生为香港著名大律师办事处Temple Chambers的成员,专注处理金融案件,涵盖银行法、商业法、公司法、证券法等范畴。他持有美国耶鲁大学文学士及哈佛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并分别于一九九八年及二零零六年在纽约及香港取得执业大律师资格。李先生曾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任职六年,先后出任证监会秘书长及企业融资部总监。

李先生对参与社会事务充满热诚,在多个政府机构及专业团体担任要职。他曾任古物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为香港金融发展局成员及其政策研究小组召集人、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及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成员。他亦是多哈卡塔尔金融中心监管审裁处法官。

二零零三年,李先生联同一众年青专业人士,携手创立论坛组织「三十会」,汇聚各界人才,探讨香港经济、环境及社会福利等不同领域的课题并作出专业建议,发挥所长以回馈社会。李先生是「三十会」召集人,亦为该会旗下「香港社会创投基金」董事会成员及顾问,推动创新社会企业的发展。

李先生亦积极为教育界作出贡献,于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五年出任理大校董会成员,并担任理大赛马会社会创新设计院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就理大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他亦热心参与教学工作,于二零一四年起在理大高级管理深造学院任教房地产金融硕士课程的法律学科。现时李先生是香港浸会大学咨议会成员。

二零一四年,李先生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李先生历年来贡献己力服务社会,为年轻人树立良好典范。

杨主席、各位校董、唐校长、各位嘉宾:

感谢香港理工大学授予大学院士荣衔,这既是一项殊荣,也让我可以延续与这所著名高等学府的关系,我对此心怀感激。

六年多前当我获委任为理大校董时,一位任职大型成衣制造商营运主管的好友,也同时获邀担任屯门一所大学的校董。

我俩曾就此讨论及怀疑有关决定,因为好友凭其专业肯定能为理大贡献更多,而身为大律师的我似乎更适合一所博雅大学。

我想当时理大的校董会主席和校长对此也有疑虑,但他们行将离任交棒予杨敏德主席和唐伟章校长,而两位也接纳这项任命并欢迎我加入理大校董会。

理大同寅同样亲切地欢迎我,随着时间过去,他们让我明白律师也可以为理大贡献所长。现代的大学着眼多元教育,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学习,并融会当中的差异以达致整体的协调。

理大的学生和教职员都彰显了大学这项核心价值。过去我曾在理大目睹不少激烈的讨论,间中会协助处理一些议题。然而这些讨论都鲜有涉及个人层面,而大家往往都能找到具建设性的解决方法。

最后再次感谢理大授予我这项殊荣,也感谢各位共同努力将理大发展成为一所为香港服务的大学。个人而言,我衷心感谢太太,她和女儿正坐在后排位置与我分享这份光荣,感谢她的支持令我得以投放时间为理大和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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