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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有关知识产权

根据基本法第139和140条 ,香港应制定相应的政策,为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上的保护。有鉴於此,知识产权署於1990年7月2日成立,除了推动有关知识产权政策的立法和执行外,更积极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根据专利法,专利发明者为构思出该可专利化发明的原创人,其必须对发明的创始作出贡献。请留意,在专利申请中介定发明者与在期刊发表科学着作时介定作者的准则并不一样。专利发明必须正确无误地列出其发明者,否则其专利权将有可能被宣布无效。

请您在计划向公众公开披露发明前3 个月,将发明披露申请提交至RIO。过早就发明作公开披露有机会影响随後的专利申请。

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络:

庄浩麟先生    

PolyU red_05 trevor.chuang@polyu.edu.hk    

PolyU red_06 +852 3400 2812

详情请参阅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RMIP)中的第4项

当您需要向另一方披露您的机密资料时,可透过签署禁止披露及保密协议以确保该构想及相关机密资料不被泄露。过早就发明作公开披露有机会影响随後的专利申请。

详情请参阅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RMIP)中的第5项

The template NDA prepared by the Legal, Risk and Compliance Unit of the EVP Office (LRC) available at ECM can be used.

有关的收入分配由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所规范,详情请参阅中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第9项。

如您在发明披露以及专利申请上有其他疑问,请参阅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RMIP)以及知识产权拥有权政策,或与我们联络:

庄浩麟先生    

PolyU red_05 trevor.chuang@polyu.edu.hk    

PolyU red_06 +852 3400 2812

着作权是作者创作作品时产生的一种自动权利,因此,在香港无须正式登记或通知。 虽然没有法律要求在作品上发布版权通知,但建议将该通知告知公众作品受版权保护,并警告潜在的侵权者。版权通知显示可尽量减少涉嫌侵权者声称不知道版权拥有人的潜在权利或没有理由相信版权存在有关作品中,从而避免在香港的版权侵权案件中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版权通知指示版权拥有者是谁以及版权何时创建。 它主要有以下要素: 

  1. 版权符号"©"或"版权"一词 
  2. 版权作品首次出版的年份(不一定指明日期) 如果版权工作涉及较旧的材料以及较新的材料,您可以说明一系列年份,例如©2020-2021香港理工大学
  3. 版权拥有人的姓名 这可能是个人的名称或公司/组织的名称(请参阅理大知识产权拥有权政策) 
  4. (可选)声明您在版权作品中保留的权利类型,例如"保留的所有权利"(通常用来表示版权拥有者不放弃任何主张其拥有权和不允许未经授权复制作品的排他性专有权的主张)。

请注意,"权利保留"声明不是强制性的,根据香港版权法,所有版权拥有人的权利均默认保留。没有版权通知或"保留权利"通知不会损害版权拥有者的权利。

对於在作品上发布版权通知的地点,没有具体规则。由於版权通知的目的是将版权拥有者的权利通知他人,因此最好显眼地展示该通知。

  1. 印刷出版物
    通常,通知可以放在标题页尾丶作品主体的第一页或最後一页或出版物的前後封面上。
  2. 网站
    许多网站包括主页尾下的版权通知或特定的版权页面/条款和条件页面/法律通知页面,也可以将通知包含在每个网页的页尾。
  3. 视频
    视频的版权通知通常显示在视频的右下角。

录音是指包含录制的物理物件,如数位音讯档丶CD丶LP 等。录音制品的版权公告包括录音制品的版权标志" ℗ "丶第一出版物和录音拥有者的姓名。它通常印在录音制品的标签或包装上。
录音还应包含录音本身的版权通知。版权通知用於保护唱片的歌词丶封面设计或录音中包含的其他印刷材料
例如©2020香港理工大学,℗2020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有两类专利,即专利保护期较长至20年的标准专利,以及保护期较短至8年的短期专利。

标准专利

  1. 可直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标准专利("标准专利(O)")的"原始授权专利"),或者 
  2. "重新注册专利"("标准专利(R)"),可根据先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指定专利局提交的同一发明的相应专利申请进行注册。

短期专利
您可以选择申请短期专利,保护期限相对较短,最长可达 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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