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通過科技創業推動理大研究成果與創新的商業化,實現知識轉移並產生社會影響,香港理工大學設立“創業投資基金”(Entrepreneurship Investment Fund,簡稱 EIF),首期資金池為港幣 5,000 萬元。 EIF 是一支早期股權投資基⾦,旨在支持具備前景的創新技術及/或商業模式、且與理大有關聯的初創企業進一步規模化發展。這些企業須由理大教職員工、研究人員、學生或校友(統稱“理大成員”)參與,或已獲授權使用理大智慧財產權(統稱“被投企業”)。
創新科技類初創企業,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i) 至少有一名理大成員(PolyU Member)持有該初創企業不少於10%的股權;或
(ii) 已獲授權使用理大的智慧財產權(PolyU IP)。
從事不道德、非法業務,或業務違背公共利益、可能損害大學聲譽的企業,本基金概不受理。
投資形式:
股權投資 / 可換股債券 / SAFE 票據
投資金額:
最高港幣 400 萬元
每批支持初創企業數量:
在基金總投資額內,被投企業數量不設限制
申請時間:
全年接受申請
本基金秉持“培育贏家”的方針,在創業生態體系中主動發掘並全程陪伴被投企業,從初創階段一路扶持至規模化發展。
在不違反現行法規與內部指引的前提下,理大除通過本基金進行投資外,還將為被投企業提供全方位成長與擴張支持,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理大研發設施、與學術人員開展合作、導師輔導、對接產業及校友網路及其他由理大酌情提供的資源。
任何單一被投企業的累計投資金額(即本基金向該企業支付的總金額)上限為港幣 400 萬元,並會定期檢討調整。
被投企業的最長持有時限為十年,亦會定期檢討。
理大將指派一名代表在被投企業董事會擔任觀察員;當理大持有該企業 10% 或以上股權時,可選擇正式出任董事席位。
本基金主要採用“共同投資”模式,借助私人投資者的資金與專業經驗,助力潛在被投企業的業務拓展及後續融資。然而,對於擁有顛覆性技術/創新、尚處極早期而難獲私人投資者充分理解的項目,亦可考慮由本基金獨立投資。
理大將與信譽良好、專業能力突出的共同投資方合作;這些夥伴須在相關領域與理大秉持相同願景,共同培育潛在被投企業。
共同投資夥伴可涵蓋:種子基金、天使基金、風險投資機構、企業創投、家族辦公室、私募股權基金等。
- 技術或商業模式的創新程度
- 技術的市場潛力與商業化前景
- 商業模式的可行性與可擴張性
- 團隊構成及整體素質
- 發展階段(如:研發階段、原型驗證階段、商業化階段等)
- 展示大學科研實力
- 環境、社會及治理(ESG)因素(例如:業務違背公共利益或可能損害大學聲譽的企業將不予考慮)
商業計劃書提交和查詢
- (852) 3400 2769
- eifund@polyu.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