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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致力為學習及聘任方面提供平等機會,消除任何對所有員工、學生及與大學有事務往來的其他人士的歧視。大學不會容忍任何基於性別、餵哺母乳、婚姻狀況、懷孕、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的歧視行為。根據香港反歧視法例,此類行為屬違法。以下是香港反歧視條例,更多的資料可瀏覽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網站。

《性別歧視條例》

《殘疾歧視條例》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種族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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