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Start main content

理大微型基金计划

「理大微型基金」成立于2011年,为理大首项创业资助计划,旨在理大社群中营造创新及创业氛围,促进知识转移及理大创新技术商业化。
 
该资助计划之目标,是透过理大及香港科技园的Ideation计划及创科培育计划,提供高达151万港元的资助及支持,协助理大的早期初创企业利用优质商业建议与跨地区影响力,在创业路上加速成长。

招募方案具备可行商业模式,可创造行业及/或社会影响的创新技术方案

 

申请资格:

团队主申请人 (Principal Applicant)

  • 理大、香港专上学院、理大专业进修学院在读学生;或
  • 理大、香港专上学院、理大专业进修学院校友;或
  • 理大创新转化博士后计划成员;或
  • 理大教职员;或
  • 理大科技授权机构之主要拥有者及经营者

申请项目/公司未曾获得理大微型基金的资助

 

资助阶段:

计划专为准备创业的团队,或按申请截止日期起成立不超过24个月的公司而设,为相关企业提供种子基金资助。

 

资助:

评估(电梯路演):

  • 理大提供现金奖2万港元
  • 获有条件录取参加香港科技园Ideation计划(高达10万港元)具体由香港科技园全权酌情决定。

次轮评估(最终评审):

  • 理大提供10万港元种子基金
  • 获有条件录取参加香港科技园创科培育计划(高达129万港元)具体由香港科技园全权酌情决定。

 

培训及支援:

  • 导师指导及其他前期培育支持(所有入围团队 Shortlisted Teams
  • 市场验证培训计划 Lean Launchpad Programme(仅限顶尖团队 Top Performers

 

申请期︰

每年两次

  • 第二期︰2025年2月 至 3月 已截止申請
  • 第一期︰2024年9月至10月 已截止申请

申请流程:

主申请人(PA)应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以下文件:

  1. 路演简报下载链接(15页中文或英文
  2. 3分钟的路演影片YouTube连结
  3. 所有团队成员履历
  4. 每位理大成员的学生证/毕业证书/职员证影印本
  5. 授权协议或「使用理大知识/创新/技术声明」(下载专区)(如适用)

 

时间表:

20255月下旬                                公布入围团队及顶尖团队名单

2025620日至811            市场验证培训计划(仅限顶尖团队)

20258月上旬                               申报及披露行动

202593日至4                      最终评审

20259月中旬                               公布获资助团队名单


请于申请前阅读申请手册及网上申请指南。逾期提交的申请恕不接受。

市场验证培训计划 Lean Launchpad ProgrammeLLP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I-Corps与新加坡的Lean LaunchPad Singapore两个计划为蓝本,透过严格的市场验证及经验丰富的业内人士指导,帮助研究及初创企业团队发掘其研究与项目的市场及应用潜力。

理大知识产权(IP)快速授权及试用授权计现已开放予参者考虑。有关详情,请参阅快速授权及试用授权计划IP网站平台


理大x 香港科技园Ideation联乘计划

理大微型基金团队透过该计划学习基础技能,实践商业构思,从设计商业模式以至融资,获得全方位创业支持。

理大微型基金计划去年96支团队入选香港科技园2024/25年度的Ideation联乘计划数字展示理大创新项目的卓越成果

 

查询

理大x 香港科技园Ideation联乘计划

电邮︰ideation@hkstp.org

电话︰2629 6872

 

香港科技园创科培育计划

计划信息

基本申请条件

 

1.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香港理工大学(以下简称为「理大」)将会收集、保存、处理、使用及(在香港或境外)转移使用人士向理大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作以下用途:
   • 处理有关使用服务之登记及预约事宜;
   • 为使用人士提供服务;
   • 核对使用人士之身份;
   • 处理使用人士提出之投诉或查询;
   • 促进使用人士跟理大之间的沟通;
   • 协助理大遵从任何有关呈交文件的适当法定或规管程序;
   • 协助落实理大政策并监测其执行过程;
   • 协助理大根据任何适用程序、法例、法规或法庭命令(不论在香港或境外)遵守任何政府、法定、监管或执法机关的要求、 有效法律程序及条例规定义务;及

   • 进行质素核证、调查、检讨工作、统计分析、教学活动及研究;
   • 其他与上列任何一项有直接关系的用途。

2. 除列明非必要的资料外,使用人士必须向理大提供所需的个人资料。如未能提供全部所需资料,理大可能无法处理使用人士需要的活动、服务或设施、或联络沟通。 

3. 披露及转交个人资料
理大会保密地保留使用人士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有经授权的人士方可准许查阅及处理使用。只限于以上第一节所列目的,理大可能会把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转交予在香港或境外代表理大从事活动的服务供货商或承办商。
理大可能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应执法机构、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在必须保护理大权利及资产的情况下披露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

4. 查阅及修正个人资料
使用人士有权要求查阅及修正理大所持有的个人资料。根据条例规定,所有查阅及修正资料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致函至香港九龙红磡香港理工大学知识转移及创业处或电邮至micro.fund@polyu.edu.hk. 。理大将对使用人士征收处理查阅資料要求的费用。

5. 安全、准确及保留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
理大采取合理的措施以防止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遗失、挪用、擅自使用或毁坏。理大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确保保存之全部个人资料为准确、完整、正确及可靠以便作有可能之使用。
 理大将根据其资料及记录保存政策保存使用人士的个人资料。

6. 私隐政策声明
有关理大的私隐政策声明,请浏览以下网址:https://www.polyu.edu.hk/privacy-policy-statement/


附注: 本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有歧义,须以英文版本为准。

 

Please put at least one valid content allocate to this component.

查询

 

您的浏览器不是最新版本。如果继续浏览本网站,部分页面未必能够正常运作。

建议您更新至最新版本或选用其他浏览器。您可以按此连结查看其他相容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