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及「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簡介影帶〈由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於2011/12學年製作〉
|
 |
同學可參考由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製作的影帶,以便對「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及「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有初步認識。(「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部份片長18分8秒;
「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部份片長約7分45秒)。 |
|
〔如未能開啟此影帶,請先下載最新版
RealPlayer,再開啓檔案.〕
|
|
|

|
|
申請資格
|
|
(1)
|
要符合資格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本計劃」)的資助︰
|
|
|
(a)
|
你(理大同學)須在2011/12學年就讀其中一個理大的全日制教資會資助課程,而你的學額亦必須是教資會資助的*; |
|
|
及
|
|
|
|
(b) |
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你或你的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這並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
|
|
(2)
|
若你在2011/12學年合資格申請「本計劃」,亦可同時申請學生車船津貼。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第三部份的附錄(一)。
|
|
(3)
|
若你在2011/12學年合資格申請「本計劃」,你亦會同時合符資格申請「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提供無須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貸款以協助合資格的學生繳付學費。「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最高貨款額為申請人該學年應繳學費的總額。有關「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詳情,請參閲「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申請指引「NLS111A(2011)」(http://www.sfaa.gov.hk/tc/public/index.htm#nls)。
|
|
(4)
|
假如你在2011/12
學年將參與海外交換生計劃,只要你在參與計劃期間仍然是理大的全日制教資會資助的同學,你便合符申請「本計劃」的資格。
|
|
(5)
|
倘若你於任何由學資處所管理的學生資助/貸款計劃尚有已經要求償還但仍未償還的助學金及或貸款及/或學生車船津貼,學資處監督將會個別考慮你的資助/貸款申請。
|
|
附註:
|
|
*
|
(i)
|
一般而言,你需繳付全年學費$31,575(高級文憑課程同學)或$42,100(學士課程同學)。
|
|
|
(ii)
|
假如你的學生身份有變,你可能不再合資格獲取「本計劃」的資助。在確定變更後,你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學資處及準備退還多付給你的資助(如適用)。
|
|
|

|
|
|
|
|
詳情及查詢
|
|
有關「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的詳情,請參閱「學生資助辦事處」(以下簡稱「學資處」)網頁: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tsfs.htm.
|
|
如有查詢(例如查詢申請進度),請與「學資處」聯絡:
|
|
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1樓
(鄰近深水埗港鐵站)
|
|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45分;公眾假期除外
|
|
24小時電腦對話查詢熱線:2802
2345
|
|
TSFS
辦公時間內的查詢電話:
2150 6000
|
|
TSFS
圖文傳真號碼 :
2519 8512
|
|
電子郵址 :
wg@sfaa.gov.hk
|
|
|
|

|
|
資助計算方式 |
|
同學是否可獲得助學金及/或貸款,乃視乎你的家庭經濟狀況而定。你可獲得的資助金額是根據你「調整後家庭收入」及「資產值按比例計算法」計算。計算便覽顯示你調整後的家庭收入及所屬的組別應佔最高資助額的比率。由此而獲得的資助額,會根據你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淨值作進一步調減。若你想大約估計你可獲得的資助額,請採用「資助額試算程式」。
|
|
|
|

|
|
2011/12「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包括的理大課程
所有符合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2011/12的全日制教資會資助的理大課程,皆列於適用於理大的「課程編號一覽表」。同學在輸入表格第伍部「2011/12學年就讀課程資料」前(電子表格第4頁),請先於此表查閱有關資料。
|
|

|
|
2011/12
理大同學的最高資助金額
理大同學所獲得的助學金及貸款金額,是根據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主要是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需繳學費及就讀學科的學習費用釐定。2011/12最高資助額可參考"Maximum
Grant and Loan Levels for PolyU students in
2011/12"。
|
|

|
|
2011/12 文件及表格
以下所有關於「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的文件及表格,均可於「學資處」網頁下載:
http://www.sfaa.gov.hk/tc/public/index.htm#tsfs
|
|
(1)
文件影印本清單
[TSFS/RM(2011)]
|
|
|
|
(2)
申報完整資料的重要性
[TSFS/OM(2011)]
|
|
|
|
(3)
申請指引
[TSFS/1A(2011)]及參考樣本
[TSFS/R1(2011)]
|
|
同學在輸入/填寫申請表格前,務須細閱「申請指引」,並可參閱填寫申請書的「參考樣本」。
|
|
|
|
(4)
課程編號一覽表
|
|
同學在填寫表格第伍部「2011/12學年就讀課程資料」(電子表格第4頁),請先於「課程編號一覽表」查閱有關資料 。
|
|
|
|
(5)
銀行編號
|
|
同學在填寫表格第肆部「用以安排發放資助的銀行名稱及帳戶號碼」時 (電子表格第4頁) ,可參閱「銀行編號」以確定填寫的編號是否正確。
|
|
|
|
(6)
申請書
|
|
(1) |
「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的申請人須遞交電子表格。有關表格(包括「表格G」[TSFS/GA(2011)]及「表格S」[TSFS/SA(2011)])可於學生資助辦事處網頁http://www.sfaa.gov.hk/tc/public/index.htm#tsfs下載。
|
|
(2) |
同學須儲存已下載的電子表格供日後使用。 |
|
(3)
|
如要開啟/使用/儲存/列印電子表格,所使用的電腦須安裝了Adobe Reader
(8.2或以上版本)及繁體中文字型Adobe
Asian Fonts Packs (如所用電腦不能顯示中文)。可供下載的網址為
:-
http://get.adobe.com/tw/reader/。
|
|
|
假如使用不適合版本的Adobe Reader
或其他類型的PDF
Reader,如Adobe Reader
6.0,電子表格將不能正常開啟/顯示/列印,你亦將不能完全使用表格內的功能。至於Adobe Reader的系統需求,請參考網址 http://get.adobe.com/tw/reader/otherversions/。如有疑問,請致電「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熱線2150
6000查詢。
|
|
(4) |
在使用電子表格時,同學: |
|
|
(i)
|
務須先細閱整份表格(包括不需要遞交的附錄I及II)、「申請指引」[TSFS/1A(2011)]及參閱申請書的「參考樣本」[TSFS/R1(2011)]; |
|
|
(ii) |
可以電腦在電子表格內輸入資料,由表格第3頁的中文姓名欄開始輸入: |
|
|
|
ð
|
假如你已在第3頁輸入你的名字,你的名字會自動顯示在第1頁的右上角; |
|
|
|
ð
|
假如你已在第3頁輸入你的身份證號碼,它會自動顯示在每頁底部的正中位置。 |
|
|
(iii)
|
可把已修改/更新的電子表格儲存到你的軟式磁碟機/硬式磁碟機/USB或其他儲存裝置(請確保你的個人資料不會外泄)。 |
|
|
(iv)
|
須以電腦輸入電子表格第3、4頁及所有「必須輸入資料項」(以紅框顯示者),否則第1頁及第3頁將不能列印。而每頁的頂部均設有「必須輸入資料項核實鍵」以方便同學查核那些必須輸入項目仍未輸入。其他資料則可選擇列印表格後以黑色/深藍色原子筆以正楷填寫。
|
|
|
(v)
|
在使用表格時,如你發覺供輸入資料的空間不足,可於電子表格底部點擊「加頁」鍵,便可增加「附加頁」以供額外輸入資料(加頁鍵設於表格G第2頁、第7至15頁 / 表格S第7、8及9頁。附加頁的頁數名稱將以該頁數後加上"A"以作識別,例如2A,
7A); |
|
|
(vi) |
在輸入資料後,如想清除某頁內的資料以便重新輸入,可按於每頁頂部的「清除本頁資料」鍵; |
|
|
(vii) |
在列印電子表格時,請留意以下各點 : |
|
|
|
ð
|
你須使用白色A4紙張及空白紙張
,不可使用間行紙;
|
|
|
|
ð
|
你須單面直印表格,表格內容不得跨頁列印;
|
|
|
|
ð
|
你的身份證號碼會自動列印在每頁底部的正中位置;而表格檔案的儲存/列印的日期及時間會列印在每頁底部的右邊位置;
|
|
|
|
ð
|
你可選擇列印表格內的任何一頁,但你須完成輸入第3、4頁及所有必須輸入的資料項後,才可列印表格G或表格S的第1頁及第3頁; |
|
|
|
ð
|
學生資助辦事處在收到你的申請書第1頁後,會透過掃瞄方式,把2D條碼內儲存的表格G第壹部至第陸部(第3頁至第4頁) / 表格S第一組及第二組第壹部至第陸部(第3頁至第4頁)內輸入的申請人基本資料儲存到學資處的電腦系統內,因此,請確保你遞交的第3及第4頁內的資料與儲存在第1頁的2D條碼內的資料完全一樣。例如,你在列印完第1、第3及第4頁後要修改第3頁內的資料,你須在電腦內修改及存檔,然後重新列印第1及第3頁。 |
|
|
(viii) |
完成輸入/填報並列印後,須在電子表格上簽署後才遞交表格; |
|
|
(ix) |
須確保你的父母/配偶/兄/弟/姊/妹(如適用)細閱有關資料及已在電子表格上簽署;及 |
|
|
(x)
|
須把已完成輸入/填妥的電子表格(如沒有「附加頁」,應包括文件清單及表格G第1至17頁/表格S第1至11頁)及證明文件,經由所屬院校交回學資處。
|
|
|
|
|
假如你使用公共地方如電腦中心/圖書館的電腦填報資料/檢視/列印電子表格,請小心保護你的個人資料,並確保你的資料不會遺留在公用電腦內。
|
|
|
|
|
|
|
|
(5) |
在遞交申請表格前: |
|
|
(i) |
請小心查核在申請書上填報的資料及遞交的證明文件是否完備及正確無訛*; |
|
|
(ii)
|
如有暫未能提供的文件,緊記在申請表格「申請人附加資料欄」(表格G第15頁/表格S第9頁)內列明並簽署作實。當所述文件備妥,必須立即傳真/郵寄/親身送交學生資助辦事處(請下載「補交證明文件/資料」表格作為首頁,再在每頁交付的文件上均寫上你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以免遺失);
(倘若你在遞交申請書時沒有申報/提供所需資料及/或證明文件,而有關資料/證明文件是在學生資助辦事處查詢後才申報/提供,你的申請會被視作誤報或漏報資料處理。) |
|
|
(iii) |
請利用「文件清單」(置於表格G第17頁後/表格S第11頁後),查實已集齊所需證明文件; |
|
|
(iv) |
已遞交的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一經遞交,恕不退回。因此,請在遞交前保存副本以便日後查閱;及 |
|
|
(v) |
在遞交申請書前,請在申請表格及所有證明文件紙張左上角打孔,然後用文件繩串連並按次序排列 (i)記錄及回郵標籤、(ii)已完成輸入/填妥的電子表格及(iii)所有證明文件副本。排列次序請參考「文件清單」。
|
|
|
|
|
|
|
|
|
在遞交申請書前,申請人必須確定已填妥申請書及夾付所有證明文件副本,如漏報或誤報資料,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申請人本年度及
往年的申請資格可能被取消及或被要求全數歸還已發放的資助,
申請人及/或其家人更可能被檢控
(參考:「申報完整資料的重要性」)。
|
|
|
|
|
(7)
僱員薪酬表
[TSFS/4(2011)]
上述表格除了可在學資處網頁下載,理大同學也可於學生事務處S棟ST314室索取。
|
|
(8)
記錄標籤
及回郵標籤 [TSFS/3(2011)]
理大同學可於學生事務處S棟ST314室索取上述標籤。
|
|
(9)
更改個人資料通知書[TSF/C/18A]及更改就讀院校/課程資料通知書
[TSF/C/18B]
假如你提供的資料在遞交申請書後有任何更改,例如你於來年將休學、退學、無須繳交全額學費、更改課程等,你必須立刻以書面通知(可利用上述表格)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以便該處重新評估你的申請,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
|
|

|
|
|
|
2011/12 資助計劃簡介會
|
|
假若你想了解更多有關各類資助計劃,請萬勿錯過參與以下其中一場由學生事務處主辦的簡介會。
|
|
SAMS Prog.Code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語言
|
|
SF0001/2011/1/N
|
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
上午10時30分至
中午12時正
|
N座N003室
|
廣東話
|
|
SF0002/2011/1/N
|
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
下午3時至4時30分
|
T座T107室 |
|
SF0003/2011/1/N
|
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
上午10時30分至
中午12時正
|
N座N002室 |
|
SF0004/2011/1/N
|
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
下午3時30分至5時
|
蔣震劇院 |
|
SF0005/2011/1/N
|
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
|
下午2時45至4時15分 |
Y座Y003室 |
|
|
* |
假如以上任何一場簡介會因颱風或流感蔓延等因素需要取消,學生事務處將於該場簡介會當日或前一天在此網頁公佈。請同學留意我們的更新資訊。 |
|
|
|
報名
:
|
|
由於各場簡介會座位有限,請務須於SAMS (https://www40.polyu.edu.hk/saosams/) 登記方可出席。
|
|
Æ "Programme
Registration" : "Development Programme/Fitness
Room User
Introductory
Course"
|
|
Æ登入後在 "Developmental Programmes" 選擇
"Programme Search"
|
|
Æ
在"Programme
Area" 下選擇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ssistance"
|
|
Æ 再選擇你想出席的場次
|
|
|
|
查詢:3400
3134
|
|
|
|

|
|
|
|
|
|
|
2011/12 申請日期
|
|
(1)
2010/11及以前入讀全日制教資會資助課程的本地同學
[包括2011年3月前入學的研究生]
|
|
申請日期已完結。假如你想遞交遲交申請,你必須書面致函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解釋遲交的原因,並附上填妥的電子表格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盡快及在任何情況下不可遲於2011年12月30日,遞交往學生事務處S棟ST314室(收表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下午12:30及下午2:00至下午5:00;公眾假期除外)。
|
|
|
|
(2)
2011/12入讀全日制教資會資助課程的本地新同學
|
|
日期:2011年9月14日至16日(星期三至五)
時間:上午9:00
至下午4:45
|
|
地點:文康大樓平台S210室
|
|
在上述日期後遞交的申請
|
|
假如你想遞交遲交申請,必須書面致函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解釋遲交的原因,並附上填妥的電子表格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盡快及在任何情況下不可遲於2011年12月30日,遞交往學生事務處S棟ST314室(收表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下午12:30及下午2:00至下午5:00;公眾假期除外)。
|
|
|
|
(3)
就讀全日制教資會資助課程的本地新研究生
|
|
假如你是研究生,而你於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期間開始就讀課程,你應申請2011/12學年的資助。申請截止日期為課程開始後一個月,在任何情況下不可遲於2012年3月31日。
|
|
|
|
請遞交已填妥的電子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往學生事務處S棟ST314室(收表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下午12:30及下午2:00至下午5:00;公眾假期除外)。假如你於截止日期後遞交申請,請加附向「學生資助辦事處」解釋遲交原因的信件及證明文件。
|
|
|
|

|
|
|
|
|
常遇的問題及答案
|
 |
|
節錄於 2011/12「申請指引」第53至58頁(第三部
–
附錄(八))。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