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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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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12 學年,要符合下列申請資格,才可申請「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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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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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須為25
歲或以下(即於1.9.1985或以後出生)
的註冊全日制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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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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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正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自資專上課程,並在修畢課程後,取得副學位(即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及∕或專業文憑)或以上程度學歷;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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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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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任何副學位或以上程度學歷的副學位課程學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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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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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任何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學歷,但已取得經本地評審的副學位程度學歷(包括所有「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或「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所涵蓋的副學位課程)的銜接學位課程學生§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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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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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任何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學歷的學士課程學生@,如你持有副學位程度學歷,有關學歷必須已通過本地評審(包括所有「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或「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所涵蓋的副學位課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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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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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曾在同一學年就本申請書所填報的課程接受其他由公帑資助的學生資助計劃(如持續進修基金)所發出的資助;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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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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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或在開始修讀有關課程前,你或你的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這並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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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人應以表格G /
表格S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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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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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以表格D
/
表格SD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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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向頒發有關學歷給你的院校查詢你的副學位學歷是否經本地評審。你亦可按此
處參考「經本地評審課程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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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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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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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可於同一學年內,就一個符合資格的全日制課程申請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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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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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在2011/12學年符合資格申請「本計劃」,你亦可同時申請學生車船津貼。詳情請參閱本申請指引第三部份的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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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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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在2011/12學年合資格申請「本計劃」,你亦同時合符資格申請「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提供無須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貸款,以協助申請人繳付三種費用-學費、學習支出及基本生活費用。有關「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詳請,請參閱本申請指引第三部份的附錄(二)及該計劃的申請指引「NLSPS/1A(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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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假如你的學生身份有變,你可能不再合資格獲取「本計劃」的資助。在確定變更後,你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學資處」及準備退還多付給你的資助
(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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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及查詢
有關「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詳情,請參閱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fasp.htm.
如有疑問(例如查詢申請進度),可以信件、電郵、傳真或致電學生資助辦事處有關組別查詢:
地址:九龍彌敦道700
號工業貿易署大樓12樓1201
室(一般查詢)
九龍彌敦道700
號工業貿易署大樓1樓121室(資助發放組)
九龍彌敦道700
號工業貿易署大樓M樓M12B
室(學生貸款組)
九龍彌敦道700
號工業貿易署大樓M樓M12A
室(延期/拖欠及退還資助組)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45分;公眾假期除外
辦公時間內的查詢電話:2152
9000
(一般查詢)
/ 3755 3155
(資助發放組)
24小時電腦對話查詢熱線:2802
2345
圖文傳真號碼:2157
9520
(一般查詢)
/
2157 9532
(資助發放組)
電子郵址
:
wg@sfa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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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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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否獲得資助,乃視乎你的家庭經濟狀況而定。在2011/12學年,你可獲得的資助額是根據「調整後家庭收入」計算方式及「資產值按比例計算法」計算,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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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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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調整後家庭收入」計算公式計算出你的「調整後家庭收入」,然後按照「調整後家庭收入」計算公式下的便覽所顯示的家庭入息組別及其相應的百份比,計算出你可獲(i)應繳學費;(ii)用以支付學習支出,上限為港幣4,300元的助學金;及(iii)港幣37,960元基本生活費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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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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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根據你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淨值按「資產值按比例計算法」的扣減率,將根據(1)計算出的資助額,作進一步調整,以得出你最終的資助金額。請注意,2011/12年度用以繳付學費的助學金上限為港幣62,250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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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想粗略估計你可獲得的資助額,可採用學資處網頁的「資助計算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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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包括的理大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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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符合申請「專上學生資助計劃」2011/12的全日制自資的理大學位課程,皆列於「課程編號一覽表」(學士學位課程,銜接學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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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文件及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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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關於「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文件及表格,可於「學生資助辦事處」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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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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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影印本清單
[FASP/RM(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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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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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完整資料的重要性
[FASP/OM(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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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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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FASP/1A(2011)]及表格G樣本
[FASP/R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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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D樣本 [FASP/R1-D(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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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填寫申請表格前,務須細閱「申請指引」,並可參閱「表格G樣本」或「表格D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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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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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課程編號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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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同學在填寫表格第肆部「2011/12學年就讀課程資料」時,請先於「課程編號一覽表」(學士學位課程,銜接學位課程)查閱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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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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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編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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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填寫表格第貳部「用以安排發放資助的銀行名稱及帳戶號碼」時,可參閱「銀行編號表」以確定填寫的銀行編號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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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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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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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同學可在位於S棟ST314室的學生事務處索取申請表格(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下午12:30及下午2:00至5:00;公眾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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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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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取得學士學位程度學歷
- 25歲或以下(1.9.85或以後出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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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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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適用的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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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或
雙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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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副學位(高級文憑/副學士)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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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位課程的自資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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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G
- FASP/GA (中文)
FASP/GB (英文)
表格S
- FASP/SA
(中文)
FASP/SB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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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80
護理學(榮譽)理學士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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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受的副學位(高級文憑/副學士)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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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位課程的自資學年
文件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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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D
-
FASP/DA (中文)
FASP/DB (英文)
表格SD
-
FASP/SDA (中文)
FASP/SDB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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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80
護理學(榮譽)理學士
文件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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銜接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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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受的副學位(高級文憑/副學士)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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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45-FT
會計學(榮譽)工商
管理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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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D
-
FASP/DA (中文)
FASP/DB (英文)
表格SD
-
FASP/SDA (中文)
FASP/SDB (英文)
文件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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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9
酒店業管理(榮譽)
理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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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0
旅遊業管理(榮譽)
理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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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7
會展管理
(榮譽)
理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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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81
屋宇設備工程學
(榮譽)
工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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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87
產品工程兼市場學
(榮譽)
工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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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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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S
及表格SD是表格G及表格D的簡化表,申請人在填寫表格前,請確保你在使用適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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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請向你所屬學系/學院尋求協助,評估你於2011/12學年所需修讀學分,以便發出文件,證明你是全日制學生的身份及所需繳付的學費數額(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姓名、學生編號、全日制學生的身份、修讀課程名稱及年級,以及你於2011/12學年所需繳付的學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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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k
:
使用表格D/SD的申請人:請遞交你取得副學位學歷的證明文件(如畢業證書等)副本。假如你並未於以往的學年填寫表格D的第9頁第拾部/表格SD的第8頁第拾部,你需將此部份交由頒授副學位學歷予你的院校填寫及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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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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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薪酬表
[FASP/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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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可下載外,此表格已夾附在派發給理大申請人的表格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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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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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標籤及記錄標籤
[FASP/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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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標籤已夾附在派發給理大申請人的表格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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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0/11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
補交證明文件/資料 [FASP/AP/1(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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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可下載外,此表格已夾附在派發給理大申請人的表格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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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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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個人資料通知書[FASP/C/1A(2011)]及更改就讀院校/課程資料通知書[FASP/C/1B(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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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提供的資料在遞交申請書後有任何更改,例如你於來年將休學、退學、更改需繳學費額、更改課程等,你必須立刻以書面通知(可利用上述表格)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以便該處重新評估你的申請,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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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申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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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遞交申請表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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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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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小心查核填報的資料及遞交的證明文件是否完備及正確無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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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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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暫未能提供的文件,緊記在申請表格「申請人附加資料」欄內列明並簽署作實。當所述文件備妥,必須立即傳真/郵寄/親身送交學生資助辦事處(請下載「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 補交證明文件/資料[FASP/AP/1(2011)]表格作為首頁,再在每頁交付的文件上均寫上你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以免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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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你在遞交申請書時沒有申報/提供所需資料/證明文件,而有關資料/證明文件是在學生資助辦事處查詢後才申報/提供,你的申請會被視作誤報或漏報資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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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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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利用「文件清單」幫助查實已集齊所需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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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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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遞交的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一經遞交,恕不退回。因此,請在遞交前保存副本以便日後查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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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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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表格及所有證明文件紙張左上角打孔,然後用文件繩串連並按次序排列(i)記錄及回郵標籤、(ii)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及(iii)所有證明文件副本。排列次序請參考「文件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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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遞交申請書前,申請人必須確定已填妥申請書及遞交所有證明文件
副本,如漏報或誤報資料,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申請人本年度及往年
的申請資格可能被取消及或被要求全數歸還已發放的資助,
申請人及/或其家人更可能被檢控(參考:申報完整資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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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資助計劃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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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你想對「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有初步了解,請萬勿錯過參與以下其中一場由學生事務處主辦的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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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S Prog.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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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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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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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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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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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0006/2011/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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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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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時至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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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棟N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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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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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0007/2011/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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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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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時至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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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棟Y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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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以上任何一場簡介會因颱風或流感蔓延等因素需要取消,學生事務處將於該場簡介會當日或前一天在此網頁公佈。請同學留意我們的更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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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由於各場簡介會座位有限,請務須於
SAMS
(https://www40.polyu.edu.hk/saosams/) 登記方可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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Æ"Programme
Registration" : "Development Programme/Fitness
Room User Introductory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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Æ登入後在在"Developmental Programmes"選擇"Programme
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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Æ在"Programme Area"下選擇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s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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Æ再選擇你想出席的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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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3400
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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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申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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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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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及以前入讀全日制自資學位課程的本地同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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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已完結。假如你想遞交逾期申請,你必須書面致函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解釋遲交的原因,並附上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盡快並不可遲於2011年12月30日,遞交往學生事務處S棟ST314室(收表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下午12:30及下午2:00至下午5:00;公眾假期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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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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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入讀全日制自資課程的本地新同學(2011/12年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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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同學打算申請2011/12「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你可以在下列時間遞交申請:
日期 :2011年9月5日至9日及9月20日至30日(公眾假期除外)
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下午12:30及下午2:00至下午5:00
地點
:學生事務處S棟ST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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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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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在上述日期後遞交申請,你必須書面致函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解釋遲交的原因,並附上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盡快並可遲於2011年12月30日,遞交往學生事務處S棟ST314室(收表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下午12:30及下午2:00至下午5:00;公眾假期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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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學資處」的資源限制,我們在收集新同學的逾期申請後,必須等待「學資處」公佈了接受逾期申請時段(「學資處」估計為2011年11至12月),方能遞交到該處。因此,所有逾期申請估計最早約於2011年11至12月才會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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